| 关于对2008年度有关单项工作实施表彰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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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4-23 15:01 文章来源:寿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关于对2008年度有关单项工作实施
表彰奖励的决定
局机关各股室、县生猪办、县市场服务中心:
2008年全县商务系统的干部职工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为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经局党委2009年4月18日会议研究决定对下列单位和工作事项进行表彰奖励:
一、2008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获省政府表彰,奖励内贸股奖金800元,其中奖金的三分之一奖励给分管局长。
二、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商务局获县第七届“文明单位”称号,奖励办公室奖金400元,其中奖金的三分之一奖励给分管局长。
三、支持民营经济工作受县委表彰,获“优质服务单位”称号,奖励外经贸股奖金400元,其中奖金的三分之一奖励给分管局长。
四、党建工作被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先进党委”称号,奖励奖金400元,其中三分之一部分奖励给分管局长。
五、生猪定点屠宰工作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奖励县生猪办300元。
六、外贸进出口工作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奖励外经贸股奖金300元。
希望受表彰和奖励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励,在新的一年里更加奋发有为,开拓创新,为全县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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