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全县生猪市场暨猪肉质量安全工作会上的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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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0-20 09:17 文章来源:寿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在全县生猪市场暨猪肉质量安全工作会上的讲话
县商务局局长、生猪办主任 刘长宝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县政府同意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分析2007年末猪肉专项整治行动以来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表彰2007至2008年度生猪定点屠宰先进单位,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研究布署当前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本次会议安排,现在我代表县生猪市场管理领导组和县商务局讲三点意见:
一、总结成效,分析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生猪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自2007年9月份开展全国性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以来,我县生猪市场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生猪市场管理工作紧紧围绕保市场肉品供应、保猪肉质量安全这个主题,以对国家、集体和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实施生猪市场管理各项法规政策,极力营建定点屠宰管理长效机制,把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引向深入,各项工作取得可喜成绩。
(一)“放心肉”市场供应得到有效保障。猪源供应上,内地不足外调补。在县内既有猪源基础上,我县已拥有十几支外调生猪队伍,全县初步形成以寿春、安丰、小甸为中心,辅以双桥、迎河、窑口等地为补充的活猪批发交易市场。猪肉供应上,冷鲜热鲜分呈。加上我县52家定点屠宰企业加工的白肉供应,我县大多数城乡群众可以在市场上随心所欲购买到心仪的物美价廉肉品。
(二)定点屠宰企业监管机制不断完善。专项整治后,我县绝大多数屠宰企业建立健全了企业内部管理各项制度。寿春、安丰、炎刘等地屠宰场建立了一整套从生猪进圈、屠宰加工、检疫检验、产品出场到病害猪(肉)无害化处理登记等各个环节的监管责任制度,严格按制度操作,确保猪肉加工质量。另有部分乡镇还通过派驻人员,进驻屠宰场监督屠宰加工质量,如小甸、双庙集等乡镇。节假日期间,堰口、保义、正阳、张李、安丰、小甸、迎河等乡镇分管领导还亲自率队对屠宰企业进行突击督查,这些措施和方法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我县定点屠宰企业猪肉质量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奖励机制愈加成熟完善。我县生猪市场管理考核办法在去年实践的基础上,吸收乡镇一线管理人员的意见对考核指标及分值设定、奖项设置做了适当调整,增设了年度任务完成进位奖等奖项。实践证明,调整后的《考核办法》摒弃了月度增幅评定中投机性,在一定程度上使得管理基础工作扎实的乡镇,管理节奏更加协调,“争先”信心更足;也使得过去管理成效落后乡镇,管理心态更加理性,“进位”决心更高。
(四)生猪定点屠宰量比去年同期明显好转。截至9月底,全县共定点屠宰生猪46209头,比去年同期44465头净增1744头。全县一半以上乡镇的屠宰量比同期增长。他们是安丰、张丰、张李、正阳、窑口、瓦埠、迎河、众兴、板桥、隐贤、安丰塘、大顺、双桥、丰庄、窑口。其中比较突出的张李乡增长5252头,安丰镇增长514头,正阳镇增长437头,双桥镇增长336头,隐贤镇增长333头。
(五)打击私屠滥宰活动成效显著。县乡生猪办按照猪肉专项整治要求,持续加大对重点地区的督促检查力度,按照“发现问题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案件查处不放过,责任追究不放过”的要求,县生猪办与有关乡镇生猪办联手,连续查处了茶庵、隐贤、安丰、板桥、正阳、堰口、炎刘等地29起私宰生猪和违法经营肉品案件,查扣生猪产品260斤,共计罚款27690元。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任务观念不强,管理绩效不一致。在同一政策、市场环境下,有的乡镇屠宰量比去年同期增长,更有许多乡镇比去年同期减少,其中有的是去年处于先进行列,受过表彰乡镇,今年的任务进度比较缓慢;二是政治敏感度不强,政策落实不一致。涧沟、隐贤、炎刘、正阳、瓦埠、刘岗等乡镇的部分地区定点屠宰管理不到位,发现有场外打印、延期开票、承包税费等不规范现象;三是责任意识不强,专职管理人员不足。全县绝大多乡镇生猪办主任兼职,生猪市场管理只能利用中心工作的剩余时间,日常管理力量不足、力度不够;四是发展意识淡薄,屠宰场建设投入不够。大多数屠宰企业对屠宰加工抱有维持生计的心态,屠宰加工费分光吃尽,不留技改经费,思想上缺乏企业扩大再生产和网点设备更新改造的打算。
面对我县生猪市场管理工作的现状,我们在座各位既要看到成绩,也要看到不足,既要有大力改进工作的决心,也要有取得更大成绩的勇气,特别是近期发生的奶粉事件,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带来严重的危害,已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食品安全再次敲响警钟,肉品质量安全也再度引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非常重视猪肉质量安全问题,各种监管政策、制度和防患措施相继出台。今年8月1日《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发布实施后,国家财政部、商务部又联合制发了《生猪定点屠宰场(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办法》,要求从屠宰环节阻止病害猪肉流入市场。上月初,省政府印发了《安徽省生猪定点屠宰场(厂)设置规划意见》,9月底,省政府又发出明传电报《关于加强猪肉市场管理保持食品安全的通知》,要求对生猪市场开展大检查活动,县政府及时作出响应,于10月14日启动了生猪市场管理领导组成员单位联席会,制发了《关于开展猪肉市场大检查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从工商、商务、畜牧、技术监督、药监、卫生等部门抽调专人分两组于本月15日、16日在各乡镇进行猪肉市场大检查。前不久,县政府印发的《寿县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实施方案》中,定点屠宰工作也被列入示范乡镇考核目标任务。生猪市场管理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形势严峻。因此,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为人民生命健康而工作的历史使命感和尽快做好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时代紧迫感,理清思路,创新举措,努力推动我县生猪市场管理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二、坚持和完善生猪定点屠宰各项措施,推动生猪市场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一)继续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2007年底开展的全国性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声势浩大,涉及面广,效果显著,任务艰巨。县乡两级生猪市场管理办公室、各有关部门和猪肉生产、经营单位要继续围绕“专项整治是一项长期的、永久的、持续的常态工作”的要求,抓住专项整治不放松,坚持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整治措施到位,针对当前生猪疫情严重,疫病生猪检出率较大的局势,当务之急是认真贯彻皖政明电[2008]1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猪肉市场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的通知》和寿政明电 号《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猪肉市场大检查,保障食品安全的通知》,高度重视生猪病病防患和扑灭工作,严厉打击病死猪地下交易,认真开展猪肉市场自纠自查活动,全面及时掌握本地区生猪和猪肉市场信息,做到情况清、问题明,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一抓到底;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病死生猪要坚决做到“一处理六不准”。
一处理:教育养殖企业、养殖户、活猪贩运户和屠宰企业要及时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不准:
1、不准销售病死猪,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病死猪作为商品进行销售。
2、不准收购病死猪,各类市场经营主体一律不得收购病死猪和病死猪肉。
3、不准宰杀病死猪,配合商务、质监、药监、工商等部门加强对屠宰企业的检查,取缔私屠乱宰。
4、不准储存病死猪,开展食品储藏冷库的专项检查,杜绝储存病死猪肉品的行为。
5、不准转运病死猪,各运输单位、运输站场、港口、码头等不得运输病死猪及其肉品。
6、不准加工病死猪,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大生产加工环节肉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监督食品加工企业严格执行原料肉进厂质量检验制度,选用生定点屠宰企业提供,经检疫检验合格并出具相关证明的原料肉,对使用病死猪肉等生产加工食品的,坚决依法严厉查处。
(二)学习贯彻《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合理设置屠宰场点,促进定点屠宰企业规范发展。
今年8月1日新修订的《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正式施行,随后国家商务部和安徽省人民政府相继制发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安徽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设置规划意见》,新修订的三部规章,对定点屠宰企业的设置、审批和监督管理做了重新界定,对屠宰企业提出了更细、更高的要求和审批条件,并且规定自《条例》实施后六个月内对现有定点屠宰企业《屠宰标志牌》和《屠宰证书》进行重新核发,再次重申对定点屠宰企业进行清理、整合。针对我县定点屠宰数量过多、生产条件过差、技术条件过低、服务功能过弱的现状,清理整合定点屠宰场是当前我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中一项新的迫在眉睫的重大任务。为扎实开展好这项工作。我县将按照“压缩总量、合理布局、提升档次、有利流通”的方针,调整定点屠宰场布局,整合屠宰加工资源:一是精减数量。主要从三个层面着手:1.从总量上核减。全县52家企业,原则上每乡镇只设1个点,范围较大的乡镇可根据需要最多只能保留2个,全县52家企业计划精减掉15家到20家;2.从生产条件上核减。达不到《设置规划意见》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屠宰企业坚决予以关停;3.从服务功能上核减。按照区域人口、消费量、屠宰能力、服务半径等指标综合考核,必要时可采取跨区域统一规划,集中设厂(场)。二是改善屠宰加工条件。对照《设置规划意见》要求,严格达标条件,督促、引导屠宰加工企业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屠宰设施,改进屠宰工艺,改变企业生产面貌。三是有序完成定点屠宰企业资质认证工作。根据国家商务部《关于全面开展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年底前我县将做好寿春、安丰、炎刘三家屠宰企业星级资质企业的申报工作。四是通过招商引资,大力提高企业深加工能力。加强对生猪内脏、肥膘、皮、毛、骨、血、肠衣、腺体等资源的加工和综合利用。延伸企业服务链条,摸索开展肉品配送业务,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能力。
(三)强化生产市场各项监管措施,推动生猪市场管理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努力做到“六个强化”,实现“五项突破”:
六个强化:
1、强化定点屠宰各项管理制度。定点屠宰场要坚持生猪进场查验制度。待宰生猪进场前,屠宰场要认真查验生猪产地、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运输工具的消毒证明和生猪免疫耳标,查验合格的方能进场屠宰。屠宰加工要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要求,分步作业,确保肉品卫生质量符合要求。驻场检疫人员要切实做好生猪宰前检疫、宰后检验工作,做到跟班作业,随宰随检。坚持检疫检验登记制度,杜绝场外打印。出场肉品必须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和品质检验合格印章,附有肉品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2、强化生猪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规范管理工作。对病害生猪无害化处理费用采取财政补贴,是国家对生猪定点屠宰管理采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的同时,施行的重要的经济引导手段,目的是从源头上把住猪肉质量安全,认真执行国家对病害(死)猪采取无害化处理的一种推动手段,也是当前对病死猪贯彻执行“一处六不准”措施、确保上市肉品卫生质量的重要保障条件,更是国家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行业自律的扶助和支持。因此在具体操作中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做到申报手续实事化,上报程序规范化,资金发放严肃化。1.要认真如实填报《病害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记录表》,做到数据真实,不虚报、不漏报。2.要完整记录好生猪无害化处理各项信息,存档备查。3.要及时申报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损失。自10月份开始,每月5日前,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要按照《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统计月报表》要求,填写上月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情况,报告县商务局,县商务局则于每月10日前,报省商务厅。4.要规范发放补贴资金。无害化处理病害猪损失补贴下拨后,由县商务局对照申报表核实,按户登册,直接发放。
3、强化税费调整衔接工作。10月1日后,全县将执行新的税费标准,按照新的分割比例解缴税费。各乡镇要严格执行寿政办[2008]30号《关于调整生猪定点屠宰税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精神,强化征管纪律,按时足额对口解缴有关税费,本月报帐要执行新的解缴标准,不得借故拖欠。月底报帐时,各乡镇生猪办要同时办理票报清缴手续,做好新票据换发工作。
4、强化对重点地区的重点督查。按照“反复抓、抓反复、重点抓、抓重点”的基本思路,着力加强对上半年工作运行不规范地区、违法经营发案率较高地带及行政区域交界地带和偏远村庄的督查,以督查促改进,以改进求发展。乡镇生猪市场管理办公室要结合实际,明确重点,因地制宜,创新方法,加强整改力度,提高监管效力。县生猪市场管理办公室将大力开展经常性督查活动,实施重点整治,反复督查,动态监管,促进生猪市场管理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点。
5、强化肉品流通环节监管。积极推行乡镇“活猪流通,猪肉就地销售”的流通管理办法。上市销售生猪产品必须具备“两章两证”;外地生猪屠宰企业加工的生猪产品进入我县城乡市场销售的,屠宰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三星级以资质证明,否则,一律一不准跨区域地入我县,一旦发现,坚决予以查封;冷鲜肉经营从运输、储存到销售陈列,不得脱离冷链环境,不得流动销售,违反规定要求,经指出后,仍不改正的,坚决予以市场劝退;饭店、宾馆、食堂等餐饮单位要落实生猪产品采购登记制度,明确记载进购渠道、数量、时间,并保留购货凭证,做到凭证相符,确保购肉渠道合法和质量安全。否则,违反规定要求的,一经发现,没收白肉,并按有关法规予以经济处罚;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列入重点督查对象,坚决予以媒体曝光。
6、强化信息报送制度。各乡镇生猪办、驻场检疫员及定点屠宰企业要严格按照县生猪市场管理领导组[2007]2号文件要求,分别建立日常管理台帐,要一日一记录,一月一汇总。各信息报送责任人要严格按照要求,按时、足额对口报送相关信息。县畜牧局、生猪办、食品公司要认真做好信息接收记录,对信息报送快速、数据真实可靠的,计入年终考评成绩。对无故缺报、信息失真的,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五项突破:
1、在建立市场监管和保障猪肉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上有突破。建立和完善猪肉市场管理的市场主体准入、强制退出、亮证亮照、挂牌经营等一系列制度,全面推进“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协议准入制度。鼓励猪肉商品交易市场、大中型超市与定点屠宰场建立直接购销关系,提高和保障猪肉产品市场供应质量。
2、在外来肉品管理手段上有突破,逐步建立和完善县外生猪产品报验备案制度。
3、对偏远地带、县与县(区)交界地带、乡镇与乡镇交界地带和露水集头生猪肉品安全监管措施、制度和手段 上有突破。
4、在信息沟通上有突破。在定期通报屠宰量信息基础上,增开销售信息透明制度,努力强化市场毛猪和肉品供应的调控能力和手段。
5、在生猪定点屠宰量上有突破。力争年底生猪定点屠宰量突破7万头,大半以上乡镇完成年度生猪屠宰量任务。
三、强化责任,严明纪律,切实营造良好的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氛围。
1、强化责任,明确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对照职责、划定责任”和“最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政府要对行政区域的生猪市场管理工作负责任,要把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工作考核,切实加强领导和监管,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生猪市场管理机构建设,增强生猪定点屠宰行政执法力度。乡镇生猪办是本辖区生猪市场管理各部门委托执法机构,既是生猪市场管理牵头部门,又是日常监管责任部门,各乡镇生猪市场管理人员要扑下身子,一门心思抓好这项份内工作。各定点屠宰企业是屠宰加工质量安全直接责任单位,定点屠宰企业要不断推进企业内部责任制度建设,加快屠宰场点建设步伐,协助各部门做好屠宰监管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出厂肉品质量。
2、严明纪律,严格责任追究。一是始终绷紧肉品安全这根弦,严肃追究出问题的乡镇、出问题的企业的责任人。二是严格税费征管。各乡镇生猪办、定点屠宰企业和各有关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按照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一丝不苟,认真操作。县生猪办已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对那些不规范执行全县统一税费标准的;对收费不开票的或开票不及时的;对不使用全县统一票据的;对虚开票据、徇私舞弊的;对瞒报生猪屠宰数量的;对生猪屠宰管理违规承包的和对生猪屠宰税费截留、挪用的等等,一经查实,即通报全县;对情节严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的,将提交纪律监察和司法部门予以查处。希望大家尽职尽责,以对人民生命健康和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来做好这项工作。
3、创新宣传方式,促进和谐消费。今年以来,国家、省、市各级政府和部门出台的规章制度和政策较多,肉品质量安全形势较往年更加严峻,县乡两级生猪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及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肉品经营和消费场所,要积极与新闻媒体建立密切关系,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时发布市场消费信息,积极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文件,宣传政府在加强生猪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稳定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成效,宣传遵纪守法者、曝光违法乱纪者,让广大群众了解私屠滥宰的危害性,了解肉品市场的真实情况,扭转错误消费观念,努力营造和谐的消费氛围。
同志们,这次会议是在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再次出现危机的特定形势下,是在国家和省、市有关生猪屠宰管理政策相继修订完善出台情况下,召开的一次规模较大的全县生猪市场管理专题工作会,既是一次总结大会,也是一次政策宣传培训会,推动生猪市场管理工作的促进会,希望大家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利用当前生猪市场旺季有利时机,以昂扬向上、拼搏进取的工作干劲,以勤勤恳恳、无私奉献的工作态度,以扎实苦干、任劳任怨的工作作风,认真落实生猪市场管理各项措施,共同推进我县生猪市场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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